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9-0617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广元新闻网 |
发布日期 | 2019-11-26 | 主题词 | 我市新增4项健全学生资助类政策 |
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为做好教育扶贫攻坚工作,让贫困家庭不因贫而失去让孩子学习的机会,我市新增了4项健全学生资助类政策。
这4项健全学生资助类政策为调整完善学生生活补助、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覆盖面并提高补助标准、新设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具体内容包括: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625元。从2019年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财政局加大统筹力度,积极落实本级资金,及时拨付各级资金,确保惠民惠学的政策落实到位。
(赵培智记者崔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