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0-03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 主题词 | 河长 |
⑴网格化管护。建立“河(库)长+警长+联络员单位+河道四大员”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制定“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对河流(库)实行逐级逐段负责,开展巡查、保洁、管护和联络等工作。截至目前,落实河道 “四大员”1716名,河段长联络员单位27个。⑵长效化治理。常态化开展“四项行动”、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河湖采砂、水库垃圾围坝等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模式,定期对中型水库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水质达到规定标准。截至目前,开展巡河、巡库达2000余次。⑶严格化督导。建立监督、考核、问责和奖惩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上一级河长负责对相应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分级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