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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20-0110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 2020-02-04 主题词 四川出规定:应对疫情 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扰车辆驶入或劝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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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规定:应对疫情 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扰车辆驶入或劝返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保障四川省公路畅通的七条措施的通知

为保障公路畅通,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扰车辆驶入或劝返。上述信息,来自《保障四川省公路畅通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近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措施》,对保障公路畅通提出相应的要求。

首先提出要求,全省各地要对辖区内未经上一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擅自设卡拦截等情况进行清理,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扰车辆驶入或劝返。已采取堆放障碍物、挖断公路等方式阻断交通的,要立即恢复通行。

《措施》规定,防控疫情期间,运送防疫急需物资、医患人员、生活物资等车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由负责承运任务的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还要求,采取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防疫检测点、关闭高速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劝返外地车辆等措施,应报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并及时公告。

国省道增设防疫检测点,应报市(州)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同意;农村公路增设防疫检测点,应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同意,并及时公告。

《措施》公布了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物资运输电话:028—85582946,市民如有疑问可以去电咨询。(记者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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