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0-09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主题词 | 春耕 |
一是组织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各类农机设备开展春耕和病虫害防治工作,除满足自身生产需求外,同时为周边粮油种植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提供春耕和植保服务。二是做好春耕春播农机具的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农机具能高效优质的投入春耕生产。三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辖区内的农机合作社、农机销售网点、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大户春耕备耕情况,并宣传疫情防控常识和安全生产等知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机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