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0-0133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 主题词 | 就业 |
近日,为帮助受疫情影响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苍溪县出台返岗就业系列措施,促进稳定增收。(1)就业创业需求摸排。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电话访问、微信交流等形式,摸清疫情后就业去向、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需求等情况。(2)鼓励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吸纳就业。鼓励县内企业吸纳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返岗贫困劳动者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奖补。(3)支持有组织转移就业。对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省外就业的劳动者,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4)开展公益岗位兜底。疫情防控期间,开发秩序维护、防疫消毒、防疫宣传和疫情防控员等抗击疫情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外出就业困难的贫困劳动者,并给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