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20-03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 主题词 |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 交通重点项目 2020年第一批 |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交通重点项目(第一批)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2019年省财政厅通过《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交通重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川财建〔2020〕8号)下达我市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交通重点项目(第一批)资金8180万元,市财政局以广财建〔2020〕12号文件将资金分配下达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和有关县区。其中,苍溪县3272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黄猫垭战役遗址红色旅游景区连接公路建设;旺苍县2618万元,主要用于旺苍县黄猫垭战役遗址红色旅游景区旺苍段连接公路建设;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290万元,主要用于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区)进港公路建设。
市财政局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县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使用效益,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