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0-0192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 主题词 | 环境 |
一是开展清洁油品行动。全面供应国六标准汽柴油,提升油品质量。严厉打击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等行为,从源头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二是开展清洁运输行动。优化运输结构,扩大铁路、水路货运比例,推进中长距离大宗货物、集装箱运输从公路转向铁路、水路。将加快铁水联运等项目建设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推动发展绿色货运。
三是开展清洁机车行动。推进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强化新车源头管控。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加大道路抽检力度,加强在用车重污染天气柴油货车排放管控,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
四是开展清洁设备行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新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设备达标排放管理。加强排放控制区划定和管控,强化日常监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强化综合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