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80/2020-06 | 公文种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20-01-15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 文号 | 广府函〔2020〕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
广府函〔202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9年10月29日,农业农村部命名我市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我市成为全省第二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全国仅15个),树立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形象。
为激励各级各部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深入开展,市政府对苍溪县人民政府等13个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更新的举措、更实的作风,开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域,建成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附件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苍溪县人民政府 剑阁县人民政府
旺苍县人民政府 青川县人民政府
利州区人民政府 昭化区人民政府
朝天区人民政府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供销社 市白龙湖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商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