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41/2020-03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 主题词 |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
我市全面落实国家、省委关于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进行阶段性减免。截至3月底,已累计为1704户企业和社会组织减免养老保险费4516万元、为1658户企业和社会组织减免失业保险费216万元、为1730户企业、社会组织和建设项目减免工伤保险费564万元,累计已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5296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把社会保险费“免、减、缓”的利好政策更好地落实到企业,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