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0-032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 主题词 | 解困 |
⑴降税“减负”。对确认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车辆,免征本年度车船税。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免征疫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⑵增补“回血”。加大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企业支持力度,拨付专项补助资金80万元,支持地方粮食储备库加工应急小包装成品粮1000吨、国家粮食储备库加工小包装食用植物油100吨;投入补助资金283万元,支持县国投公司等完成猪肉储备任务,保障市场稳定供应。⑶融资“化险”。协调各银行机构落实特殊金融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利率不超过4.55%的低成本贷款,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银保财”生猪互动贷款等扩容增量,对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展期、续贷等支持措施。截至目前,投放新增贷款19801万元,展期29858.45万元,续贷1436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