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20-031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 主题词 | 环境 |
⑴规划引领。结合当前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制定《旺苍县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方案,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属地监管职责,细化分解到相关单位,明确环境空气质量须优良率达90%以上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⑵严格管控。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监管建筑施工工地,严格砂石、渣土等运输行为,杜绝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扬尘污染。严控秸秆露天焚烧问题,今年以来,立案处罚4起露天焚烧秸秆、煤矸石的行为,处罚金2000元。⑶重点整治。督促匡山水泥等5家企业投资1142.5万元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工作。督促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投资约3000万元,开展焦炉烟囱烟气脱硫脱硝治理,预计9月底完工。截至6月11日,全县环境空气达标率达到92%,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