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0-051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 主题词 | 民营企业 |
⑴严控增量。对投资类项目严格条件审核,未明确资金来源及制定资金偿还方案的不予审批;涉及举债融资全面评估项目资金流、现金流和收益情况的,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杜绝相关主体、部门“打白条”行为。截至目前,取缔不合规立项10个。⑵化解存量。组建清欠工作专班,全面清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对上报的22户拖欠主体单位,根据责任清单、还款进度和还款比例,加强进度把控、问题研判和统筹协调,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督促有序清偿账款。截至目前,印发督查通报6期。⑶盘活资金。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及财政自筹,进一步压减本级非刚性一般性支出,收回部门结余资金,专项用于清理偿还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制定偿还计划,逐个项目明确还款时限。6月初,清偿中小微企业账款1606.09万元,实现全部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