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20-0538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广元新闻网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 主题词 | 广元西部大市场门面房调整经营业态 业主犯了难 |
广元西部大市场门面房调整经营业态 业主犯了难
相关部门已进行数次沟通协调,解答了相关问题,并给出解决建议
昨日早上,市民魏先生打进广元晚报新闻热线反映,2019年他在“川陕甘国际农产品(物流)批发交易中心”(广元西部大市场)B3栋一楼购买了两间门面房,按照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该区域用于批发水果。可本月初,开发商却提出调整该栋楼的经营业态,不再经营水果批发。魏先生觉得不合理,遂提出退房或置换至B10栋的门面房。
【反映】因承重问题门面房要改变经营业态
2019年7月,魏先生花30万余元在位于广元经开区盘龙镇的“川陕甘国际农产品(物流)批发交易中心”B3栋一楼购买了两间门面房,准备用于批发水果。两间门面房同样大小,总面积为72.72平方米,全款需要70万余元,魏先生缴纳了30万余元,剩余的办理了按揭。
今年3月房屋竣工,开发商通知魏先生前往验收,此时已有原市农产品交易中心的部分水果商户搬进了该栋楼。在实际使用中,有商户反映因承重问题不能去大车,部分业主就这一问题正在与开发商进行对接,魏先生也就没有收房。
为保证水果批发商的正常运营,开发商安排将这部分水果商与蔬菜商混合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大棚做生意。7月初,开发商告知魏先生,B3栋将调整经营业态,不再售卖水果,转而从事其他商品销售,魏先生的门面房可交由开发商进行托管招租,也可以自己经营其他商品。
对于这样的结果,魏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说:“按照当时签订的《入驻经营协议》规定,该区域为专门用于水果批发的地方,现在却因承重问题转而改变经营业态,托管招租每个月15元1平方米,我的两间门面房租金加起来才1080元钱,每个月的按揭款都还不够,如果做其他的项目,我又是个门外汉。”
【维权】要么退房要么置换门面
对此,魏先生和其他业主提出了两条整改意见:一是要求开发商退房;二是置换正在修建的B10栋门面房,置换后多出的面积愿意补费用,如果面积不够不需要开发商退钱,可将这一部分钱转为冷冻费用或物管费用。
对于这样的诉求,开发商表示不能答应,双方分歧太大,于是魏先生找到广元经开区有关部门。该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协商不成,魏先生可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对此,开发商广元大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家飞表示,魏先生要求退房或者置换门面房的诉求不符合合同和公司规定。对于由于承重问题大型运输车辆不能进入商铺,他解释道,按照当时的设计规划,B3栋用于水果批发,但是在实际修建过程中发现,B3栋地理环境特殊,竣工后就不能满足大型货车进入。为不影响该栋楼的正常使用,就向经开区和市政府递交了调整业态的申请报告,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许可。
【回复】数次沟通协调给出解决建议
李家飞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广元经开区综治办给B3栋业主的一份答复书。
答复书内容显示,2020年7月7日,广元经开区综治办联合利州区经济商务局、利州区建设环保局、利州区市场监管分局等职能部门在大瑞公司办公楼听取了业主的诉求。会后,立即梳理了相关问题,并就B3栋业主相关问题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律师、大瑞公司等单位就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也与大瑞公司进行了数次沟通协调。
关于退还购房款问题,因买受人与开发商之间所签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表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双方均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买卖合同已网签备案、资金已交付),故该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建议买受人与开发商之间协商解决,若买受人不能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表达诉求。
针对商铺层高和承重质量未达标,水果运输车辆不能进出铺面,无法经营水果生意问题,经调查,该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手续齐全,程序合法,所建商铺承重荷载符合《民用建筑荷载标准值》标准(5KN/㎡),项目建成后竣工验收合格。买受人后续对建筑物的使用,应按建筑技术参数受限使用。
关于大型运输车辆不能进入商铺问题,大瑞公司就近修建了专用装卸货平台,且为方便商户转运货物,引进了搬运服务,商户可自行对接。
对于如在B3栋不经营水果业态,要求按原购房单价置换的问题,由大瑞公司充分征求商户业主意见,如80%以上的商户达成共识,大瑞公司要做好市场招商、宣传等相关工作,大力推进市场繁荣。若业主对正在修建的B10栋铺面有购买需求,大瑞公司给予优先选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