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031/2020-0363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朝天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 主题词 | 安全生产 |
⑴压实防控责任。组织朝天区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汛期安全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并上报人员名单,在企业内部形成汛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截至目前,全区正常生产建设的6家非煤矿山企业已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人12名。⑵强化隐患排查。对汛前、汛中、汛后开展专项隐患排查,重点对地下矿山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采空区和地表沉陷区,露天矿山采场边坡和上山公路边坡,尾矿库坝体、排洪系统、值班值守等项目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非煤矿山企业8家次,发现隐患24条,完成整改21条。⑶做好应急值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和巡查制度,备齐应急救援物资,修订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现险情果断采取主动避让和抢险救援措施。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防汛救灾应急演练3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