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0-054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主题词 | 税务 |
⑴延期缴纳。将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延长到2023年,税款所属期在2020年5月1日—12月31日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延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截至目前,纳入延期征税的市场主体198家,涉及增值税减税2300余万元。⑵定向免征。对涉及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服务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控制到1%。截至目前,免征增值税4300余万元。⑶困难减免。对停产停业1年以上,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鼓励行业,且当期货币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享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疫期处亏损状态的新办企业、收入同比减少50%以上的老企业,可预享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截至目前,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710余万元。⑷精准减返。对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广告业、娱乐业的缴费人,全额返还文化事业建设费;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企业,减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截至目前,减免、返还税费7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