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0-0769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 主题词 | 水 |
⑴治理水“污染”。建立排污口监督管理台账,全面取缔非法排污口,对依法依规设置的排污口实行信息化监管。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厕所革命”,对养殖企业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截至目前,整治入河排污口12个,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⑵管好水“资源”。建立“河长+警长+联络员单位+河道四大员”河长制工作机制,制定“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对河流实行逐级逐段负责,严厉打击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起,采砂点、料场分别减至7个、6个。⑶修复水“生态”。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投资4亿元建设梨仙湖湿地公园和滨江绿道15公里,进行湿地修复,投资7600万元对柳溪河堤防水毁进行修复,建设桥溪、元坝等堤防。每年向河道增殖放流鱼苗50万尾。截至目前,嘉陵江、东河等流域水质长常保持在Ⅱ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