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031/2020-052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朝天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 主题词 | 安全检查 |
(1)加强全面检查。组织朝天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全区范围内涉及烟花爆竹销售的店、铺、柜等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看销售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制度等证、件、照的持有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00余家次。(2)加强整改隐患。对重点检查出来的储存条件、成品摆放、消防安全设施等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立即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求停止销售,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整改隐患18处。(3)加强宣传培训。组织经营单位负责人、零售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技能,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