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1-07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 主题词 | 安全 |
一是加大宣传,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明确企业作为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的使用管理义务等内容。同时,要求在管理使用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使用起重机械实行全过程管理,保证使用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3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
二是强化监管,规范企业对特种设备管理使用行为。以“春雷行动2021”执法行动为抓手,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对使用设备做好日常检查,禁止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杜绝设备带“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检查在建重点工程工地6处,检查特种设备23台(次)。
三是主动服务,及时解决企业特种设备检验、使用登记等问题。截至目前,共指导企业1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