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17X/2021-0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 主题词 | 智慧城市 |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元市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广府办函〔2021〕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帮助理解掌握文件精神,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新型智慧城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提出“建设一批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川数字经济办〔2020〕3号),提出聚焦惠民服务、城市治理、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四大建设重点,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示范。与第一轮智慧城市建设相比,这一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更强调“四新”。一是目标新。强调以城乡一体、人与自然一体的“绿色协调”发展为新型智慧城市的长远目标;二是内涵新。强调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内涵,探索破解公共服务均等化命题的新模式;三是原则新。强调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始终坚持“开放、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四是方法新。强调充分发挥建设试点、示范引领的积极作用,“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基于以上背景,在总结分析我市智慧城市发展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强大科技支撑为主线,以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方案》的建设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打造1—2个县区成为四川特色的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积极构建数据要素市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规模化商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程度明显提升,信息惠民服务体系和社会数字化治理体系基本建成,一批特色鲜明、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新型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得到有效推广,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四、《实施方案》的建设原则
《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统筹推进”“产用结合,创新驱动”“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开放共享,安全高效”原则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五、《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实施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提升电子政务服务质量、健全智慧医疗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智慧教育建设、完善智慧文旅体系建设、优化城市管理体系应用、强化智慧交通支撑保障、创新开展新型智慧监管、推进智慧社区基层治理、完善智慧环保监测系统、提升应急管理处置能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等16项重点任务,不断增强城市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
六、《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措施
因新型智慧城市涉及面广,对跨层级、跨部门的协调要求高,为保障《实施方案》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实现,破解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施方案》在切实贯彻落实现有政策措施的前提下,提出了强化组织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强化人才保障等3个方面保障措施,为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