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3602/2021-017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21-02-10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 文号 | 广府函〔2021〕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住建 废止 通知 |
广府函〔20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督查室关于全面清理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自主经营等行政行为的督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广府发〔2017〕18号)自即日起废止,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