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031/2021-03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朝天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 主题词 | 筑牢农村房屋安全屏障 |
⑴分步摸底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主体责任,组织区住建局、各乡镇对全区经营性农房进行全面排查。截至2020年底,共有农村经营性房屋1234户,疑似存在安全隐患18户。⑵分类评估整改。委托四川昌禄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等规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农村房屋进行安全鉴定。鉴定C级危房13户、D级危房5户,对鉴定为C级的房屋,暂停使用,直至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对鉴定为D级的房屋,停止使用,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⑶强化日常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或靠近安全隐患房屋,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建立巡查机制,明确专人定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