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0031/2021-0110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青川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 主题词 | 青川县积极探索巡察整改质效评估机制 |
为防止巡察整改“走过场”“假把式”“反弹回潮”等情况,青川县在全市率先探索巡察整改质效评估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1)绘制流程路线。围绕研究审定报告和问题线索、召开巡察反馈会议等县委巡察整改工作5类事项,制定巡察反馈、反馈移交等14个步骤路线图,细化完成时间表,明确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审核监督任务,确保被巡察单位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民主生活会、3个月内上报阶段整改报告等整改情况报告。(2) 推行“六方会审”。统一县委巡察办、县目标绩效中心等6个部门审核整改报告的措施、问责等方面标准,根据职能分别对政治建设、选人用人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将整改情况公开。同时,实行会审工作“二审”终审制,由巡察组牵头负责报告的初审和再审,对存在差异的审核意见,组织6个部门现场交流协商达成共识,对“二审”未通过的单位,交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启动问责程序。 (3)建立考评细则。设立“3+N”评估指标体系,以百分制为考核基准,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被评估单位巡察整改质效进行量化评分,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综合确定等次形成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目前,巡察反馈290个问题,整改完成278个,整改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