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8032/2021-07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昭化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 主题词 | 安置住房确权登记 |
(1)依法开展登记。对919户占用耕地修建安置房的贫困户,按照“政府承诺——部门登记——职能部门完善手续”的程序办理。对购买农村住房的贫困户,通过公安户籍部门将易地扶贫搬迁户户口迁至购房地,获得宅基地审批权限,按照转移登记给予办理。对投亲靠友和集中供养的贫困户,按照《民法典》办理居住权,开展登记。对部分常年联系不上的贫困户,由村委会代为申请登记。截至目前,昭化区易地扶贫搬迁2973户9636人中,已完成登记1702户、占比57%。(2)核准基本情况。按照“专业机构查验、干部群众核实、专门人员调解”的流程,组织开展核实核准。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农村宅基地外业测绘、权籍调查等工作;由各镇负责,组织村社干部群众逐户开展权属资料收集,做实登记依据;针对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自然资源、住建、规划等部门牵头,组织镇、村开展权属纠纷调处,及时化解矛盾。截至目前,全面完成了全区5万余户基本情况核查。(3)有序组织推进。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重点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将登记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投入1210万元用于开展全区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利用村村通、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组织镇村干部和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贫困户家中反复宣讲,引导贫困户主动配合信息资料采集,依法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