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苍溪县实施“严治” 不懈提升“蓝天幸福感”>>详情
索 引 号 008478033/2021-0184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3-15 主题词 蓝天
【字号:
打印

苍溪县实施“严治” 不懈提升“蓝天幸福感”

⑴严防扬尘污染。组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行业部门开展扬尘联防联控行动,利用无人机巡查、现场督查、通报约谈等方式动态监管,强化城区道路、工地等重点区域扬尘管控力度,并实时根据气象条件落实加密降尘措施。先后出动雾炮车145辆次、洒水车487辆次,查处敞拉敞运违法车辆3起,联合巡查在建工地174次。⑵严禁烟花燃放。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员突击队,严格推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打桩式管控机制,深入重点路段、场所开展禁燃禁放巡查、劝阻等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出动巡查人员2100余人次,劝离流动商贩155余人次,劝阻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行为154起,组织销毁不合格烟花爆竹2吨。⑶严控废气排放。投入300万元开展燃煤锅炉改造、餐饮油烟治理等专项整治,2020年县城建成区燃煤锅炉全面“清零”。对家具制造业、汽修行业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VOCS治理。持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及移动源监管,淘汰老旧车辆12辆,抽测柴油货车尾气605辆、非道路移动机械30辆。春节以来,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3.1%,同比提升0.2个百分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