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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66032/2021-0114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旺苍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3-18 主题词 农民工创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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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三把控”做好农民工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1)严格核实把控“初审”关。告知辖区内有意愿办理创业贴息贷款的农民工,按照借款人先申请,村、社核实贷款对象的身份、创业项目等基本信息,经村上推荐上报至乡人社所,由乡人社所对申贷资料、创业证明资料、贷款用途、还贷方式等内容进行初审。(2)实地调查把控“真实”性。乡人社所与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组队实地走访,考察申贷的对象的偿还能力。通过调查借款人的创业项目规模、营业口碑、贷款发展产业的前景等,据此初判还贷能力,由信用社出具贷前调查报告,确保产业发展的真实性。(3)县就业局把控“再审”关。农村信用社将初审的申请表及贷款等资料呈报县就业局进行资料审核再确认,无异议后将审核合格后的资料交至相应担保公司,由借款人和担保公司双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放贷,待借款人按时偿还本金后,由相关部门统一落实贴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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