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4032/2021-022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剑阁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 主题词 | 剑阁县、农村消费者、权益 |
(1)关口前移保证产品质量。建立农村商品准入制度,要求各类经营单位落实进销台账制、进货索证制、仓储备案制三大制度,从源头上保证进入农村商品质量。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商合、公安等部门深入剑阁县29个乡镇开展农村市场专项巡查,通过快速定性检测、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项目等方式,全面清除不合格、违规报价的商品。目前,检查各类经营单位200余家,发现问题4处,已全部整改完成。(2)诚信管理改善消费环境。加强对农村地区代销点、经销店等单位行为规范监管,建立经营者诚信档案,对经营者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等信息进行记录,杜绝销售问题食品、以次充好等经营行为。对食品和农资等商品经营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和信用分类监管,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进行划分,针对性地加强对C、D低信用等级的经营户监管频次。(3)分时宣传强化消费意识。以乡镇为单位组建普法队伍,在乡镇逢场、赶场时深入集镇设立受理投诉台、咨询服务台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现场讲解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识假辨假、网购无理由7日退货等方面的知识,并利用实物展示向群众介绍如何安全选购食品、农资、家电等方法。在冷场天对辖区内商超企业全覆盖普及《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签订诚信商家协议,促使其遵纪守法,文明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