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加强经责审计力度 为换届保驾护航>>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460/2021-044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1-03-19 主题词 审计力度
【字号:
打印

广元市:加强经责审计力度 为换届保驾护航

强化审计项目统筹结合。以《2019年至2023年审计全覆盖规划》为统揽,2021年度优先安排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拟安排69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本级18名),较去年增加15%。同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的结合力度,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等情况在各类审计项目中予以重点关注。

强化巡察审计协作配合。强化巡察与审计协作的组织领导、人员配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机制,在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增设市委巡察办,明确市委巡察办六大主要职责,出台《关于建立巡察与审计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7名审计人员进入巡视人才库,2020年共计8名审计人员参加巡察。在朝天区试点巡察与审计“三同”协作模式,每年安排2个以上项目,整合巡察与审计力量,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协同完成,分别出具巡察和审计报告。强化结果运用,将审计整改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将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廉政风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审计的重点对象。对巡察、审计整改不力的均在审计、巡察报告中予以重点反映。

强化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按照《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要求,在领导干部调任、转任、免职、辞职等之前,对工作、财务等进行交接。审计机关负责对移交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移交资料不真实完整或相关经济责任事项不合法的,向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情况向组织部门提出立项审计建议。

强化经责审计质量。紧扣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以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围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应该干什么、干了什么、怎么干的、效果如何等内容开展审计。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对个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准确界定责任类型,客观审慎作出审计评价,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加大审计查出案件和审计移交线索力度,注重审计结果同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用的结合,防范换届工作中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为组织选人用人提供重要参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