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567/2021-04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主题词 | 2021预算公开 |
目 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市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本级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7.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8.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省药监局组织的监督检查。
19.指导市县(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20.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事项。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毫不放松加强疫情防控。要牵头发挥市场监管组和专班作用,突出冷链物流等重点,强化“外防输入”,做细做实各项防控工作。一要盯住关键渠道。加强冻品入广、运输物流、冷库贮存、终端销售等全链条监管,把冷库作为要害部位,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二要盯住重点人群。突出进口冷链从业者、一线监管人员等群体,有针对性地落实好防控措施。要规范操作流程,落实疾控措施,严格核酸检测。加强普及宣传,督促配备口罩、手套、体温测试等设施设备,提升防护意识。三要盯住应急防线。总结好全市冷链物流应急演练成功经验,增强落实《应急处置指南》的能力,把风险想在前面,把预案做在前头,明确处置流程、各方职责和工作要求。四要盯住难点攻关。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折不扣执行市指挥部43号公告,禁止销售进口食品,必须进口的要一事一报批。批发环节上经开区局要管好川陕甘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全市很多商品从这里发出,管好源头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其他县区局要从运输、经营、餐饮、商超、农贸市场等查起,发现问题,追根溯源,并加强信息沟通,联手联防联控。
2.坚决守护市场安全底线。坚持把安全监管作为市场监管首要职责,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体制机制上创新监管模式,确保监管实效。一要确保食品安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和指挥部工作规则,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开展白酒品质、乳制品质量、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规范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经营行为,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思想要通、行动要快、常抓不懈,全力做好全省食品承检机构全覆盖考核评价的准备工作。二要确保药品安全。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国、省哨点作用,强化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开展中药饮片、二类精神药品和血液制品专项整治,推进广元市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三要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广运用“现场检查APP”,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完善全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积极探索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四要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聚焦民生热点,加强监督抽查,消除质量隐患。今年的抽样检测工作,市局党组会研定,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率至少达50%,要突出问题导向,尽量去抽问题多的品种,避免走过场、抽检流于形式。指导企业加强原材料、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管理,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
3.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要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首要环节,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一要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推广“一窗通”“营商通”平台,在“企业开办时间1个工作日办结,企业设立登记4个工作时办结”的前提下,还要想办法在每个环节中一分一分压减时间,向全国先进地区看齐;要抓好适应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升级,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推进企业退出便利化改革。二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承接好省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市局委托下放县区的事权,进行督促指导。进一步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及时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有关工作。三要切实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动态完善“一单两库”,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强化联合惩戒,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督促市场主体及时填报年报,组织清理“僵尸企业”。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特色亮点,第一时间向上报送材料,借助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局、市局和媒体等宣传平台,推广成功经验。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影响力较大的社会人士、市场主体等参与大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扩大工作影响力,为满意度测评工作奠定基础。
4.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要推进质量强市。支持县区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质量提升行动,培育建立一批标杆企业。开展好“质量月”活动,督促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执行消费品召回等制度。二要坚持标准引领。引导扶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加快地方标准制定出台,建设先进标准体系,推动3个国家级( 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地名地址库及共享平台建设、七盘关公安检查站建设 )、1个省级(利州区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三要强化计量支撑。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引导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新建和改造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做好计量技术机构到期复核考核工作。四要提升认证水平。巩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成果,鼓励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严查未经检验出具报告和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推进081电子集团检验检测平台建设。
5.努力维护市场秩序。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护创新创业,促进公平竞争,力促市场活而有序、放而不乱。一要保护知识产权。修订完善我市知识产权资金资助管理办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模式,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做到多领域、多渠道、多环节“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二要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开展存量清理,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估,开展重点领域竞争执法行动。推进“无传销网络平台”试点工作,指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三要加强价格监管。突出疫情防控,加强民生领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价格监管,规范价格标识,倡导价格诚信,落实惠企政策。强化大众关心关注的价费监管,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四要强化市场管理。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国卫复审迎检工作。突出野生动物交易和与民众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领域等重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网络经营者数据库,规范合同、拍卖行为。五要坚持广告导向。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及社会、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和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广告。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推进互联网广告整治,确保广告监测条次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引导投放公益广告。六要推动“双心”创建。健全12315考核评价体系,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完善企业在线纠纷调解机制,推动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工作,增强消费过程体验舒心度和获得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行政单位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二)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二级)
(三)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二级)
(四)广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二级)
(五)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二级)
(六)广元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二级)
三、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038.8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662.06万元增长5.66%;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038.8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662.06万元增长5.6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904.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22.72万元,公用支出982.02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134.12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17.40万元,其中:市市场监管局通信服务租赁69.90万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设备购置经费26.00万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设备采购50.00万元,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办公设备购置8.00万元,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升级163.50万元,无损检测服务费100.0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38.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038.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1.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38.86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6064.06万元增加974.8万元,增长16.0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1.80万元,占82.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17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249.43万元,占3.55 %;住房保障支出474.46万元,占6.74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3367.7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41.7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变动引起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的变化。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3.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2.8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成本增加。主要用于开展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预算数为21.6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市场主体管理办公经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预算数为 21.0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345.7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将项目列入了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单位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信息化建设(项)预算数为72.6万元,因部分单位将信息化建设列入了机关服务项目中,因此此项无法与2020年预算相比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药品事务(项)预算数为18.9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8.95万元。主要用于药品方面的检验。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的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预算数 1334.90万元,比 2020 年预算数增加202.8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发生了变化,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预算数881.41万元,比2020 年预算数增加 588.19万元,增加133.7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将原列入市场秩序执法的项目列入了此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设备购置、检验监测、产品质量抽检及相关实验室的运行。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 11万元,比 2020 年预算数增加4.0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主要用于开支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 1.13 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1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活动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42.16万元,比 2020年预算数减少8.48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8.88万元,比 2020年预算数增加1.8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变化。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84.4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0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发生变化。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64.98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增加3.1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发生变化,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的社会保障缴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74.46万元,比 2020年预算数增加77.7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发生变化。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五、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04.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22.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98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2021 年预算安排13.34 万元,较 2020年预算减少5.7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车编 38 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35 辆。 2021 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2万元,较 2020年预算减少4.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021 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2 万元。用于35辆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七、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 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97.9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 年,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 35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业务用车及其他车 8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 以上大型设备14台(套)。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17.40万元,其中:市市场监管局通信服务租赁69.90万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设备购置经费26.00万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设备采购50.00万元,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办公设备购置8.00万元,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升级163.50万元,无损检测服务费100.0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 年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4 个,涉及预算 113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134.12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 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药品事务(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