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21-025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主题词 |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川财农〔2021〕7号),下达昭化区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下同)预算指标300万元(以工代赈支出方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安排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
三、及时分解下达资金,扎实做好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县暂继续按原试点政策相关规定,加快整合方案编制、审定和报备,加大跨行业、跨部门的实质性整合力度,重点支持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
四、考虑到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的具体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资金具体使用管理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请按照中省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监督电话:12317 联系人:陈思伊 联系电话:3265379 QQ邮箱:19723268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