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10700MB167884/2021-018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 主题词 | 基金使用 联动监管 |
4月21日至23日,川东北《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暨医保行政执法培训会议在南充市南部县召开,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及医疗机构管理人员230多人参加培训,这是继2020年川东北区域医疗保障部门实施联动监管见实效后,2021年区域联动监管再出新举措,也是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部门落实国家、省医保局贯彻《条例》具体体现。
本次培训邀请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南充市委党校行政法学教授、南充市司法局、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的领导和专家对《条例》和行政执法程序等进行了专题授课,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负责人分别就《条例》、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医保监管实务等进行了培训。
2021年,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部门将在以下几方面发力,确保区域联动监管方面取得实效:一是常态化开展联合培训。加强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培训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及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学习贯彻《条例》和医保政策规章制度,探索形成区域联合培训新模式。二是常态化开展联合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域联动、信息共享、线索互通、严查快处”工作机制,组建联合检查组对川东北五市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探索开展区域联合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检查。三是推动医保服务协议同质化。逐步实现区域内医保服务协议条款中监管内容一致、违规行为认定统一、违规行为处理一致。四是推动内控检查规范化常态化。探索建立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内控内容、内控检查协同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区域内同级交叉检查、对下抽查与延伸检查。五是推动区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为抓手,探索形成区域联合行政执法新格局,持续提升区域联动效能,继续推进联动监管向更广的范围、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拓展,为区域联动监管工作推进积累经验,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