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60257362/2021-05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广元调查队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 主题词 | 一季度 城镇居民 支出 |
一季度,广元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群众生活物资和消费需求。一季度,广元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144元,同比增加626元,增长11.3%,增速慢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0.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率为61%。
从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结构看,人均食品烟酒支出2944元,增长9.7%,食品烟酒支出在人均消费额中占47.9%,在八大类消费中占比最高;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303元,增长21.3%,在八大类消费中增长最快;人均衣着支出578元,增长13.7%;人均居住支出1062元,增长9.1%;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445元,增长10.9%;人均交通通讯支出468元,增长16.8%;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63元,增长16.1%;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180元,增长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