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4032/2021-0373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剑阁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 主题词 | 剑阁县、生态修复、增殖放流 |
4月27日,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和东宝镇政府在西河流域东宝镇段举行了打击非法捕捞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针对今年1月26日东宝镇居民刘某某非法电鱼案,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要求,责令刘某某向西河增殖放流鱼苗12000尾。东宝镇干部群众和剑阁县融媒体中心记者约30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非法电鱼案违法人自费购买12000尾鱼苗,在相关部门监督下,一一投入西河,并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此次活动的开展,一方面向全社会传达了非法捕捞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还要承担因违法造成自然生态破坏的修复责任,另一方面再次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