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031/2021-0238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朝天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 主题词 | 河长制 |
⑴联合建队伍。对原有的506名河段长队伍调整为区、乡(镇)、村三级河段长226名,招募退休干部、农村能人等力量12名担任河长助理,负责对所属区域河流进行日常巡河、河道监管等。在嘉陵江、潜溪河等12条河流配备河道警长,维护江河流域的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⑵联动强整治。严格落实河道日常巡查机制,开展非法采砂、河道“清四乱”等整治行动,区级河长每周带队对重要河流(河段)开展抽查,整改侵占岸线等问题2个。区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共立案查处违法涉水案件4件。⑶联盟严监管。建立嘉陵江“河长联盟”联合监控平台,与宁强县、利州区和旺苍县签订了《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每年至少开展联合行动2次。建成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2座,监测浊度、总氮、总磷等9项指标,一旦监测数据异常,及时向两地河长发送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