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4032/2021-055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剑阁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 主题词 | 剑阁县、意识形态安全 |
根据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坚决遏制不良文化传播扩散,6月28日县文旅体局执法大队对全县重点地区出版物零售场所、出版印刷单位、电影院等文化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了必升印刷厂、教育印刷厂等企业印刷品承印管理“五项制度”落实情况,要求企业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印刷业管理条例,自觉建立完善承印制度、台账,坚决抵制印刷和复制涉政治、宗教类出版物和信息。在出版物市场检查中,检查了方舟书屋、学生书店等出版物零售单位,要求业主严厉抵制出售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政治性、民族宗教类等有害信息、出版物和宣传品。在电影行业检查中,检查了荣浩电影院,未发现有非法盗拍、超范围放映、投影机放映等违规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要求经营业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放映影片,不得播放违背主旋律的电影作品,县文化执法大队将定期通报电影市场违规行为的排查处理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23家次。行动要求,全县各文化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巡查监管,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全力做好“扫黄打非”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