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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4032/2021-056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7-08 主题词 剑阁县、社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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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利用“三强化”推动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

为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剑阁县锁定“三强化”,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进行再动员、再培训、再部署,确保被征地农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被征地农民经办流程》《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要求,对被征地政策内容、政策执行时间和产生的影响等进行全面梳理、细致解读,进一步明确目标,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经办人员职责,按照各阶段目标任务合理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宣传活动,制作被征地农民政策宣传资料1000余份,剑阁人社微信公众号、社保交流群、大厅电子宣传平台及印发宣传册等渠道广泛宣传。在社保大厅开通电话政策咨询窗口,安排业务能手进行现场解答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利用29个乡镇社保窗口,同县征收中心、自然资源局、国土局工作小组成员走进乡镇逐人逐户进行点对点作解答、面对面送政策,向被征地农民答疑解惑。

三是强化服务到位。按照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流程,严守工作纪律,热情高效服务群众,不断加强与自然资源、财政部门的配合,主动向其它县区交流学习3次,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做到被征地农民项目来办即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截至目前,支付235位到龄人员生活补贴180.9324万元,参保人群缴费补贴3.9827万元,一次性待遇190.84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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