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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84/2021-016 公文种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7-14 主题词 福康工程
广元市民政局关于实施“福康工程”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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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元市纳入民政部“福康工程”项目实施范围,该项目主要为四类残疾人员免费配置假肢和矫形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包括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突发变故、事故家庭中的残疾人。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各一份),具体包括“福康工程”项目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上)复印件,残疾人证(人像面和等级面在一页上)复印件以及低保、特困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核汇总,由市级民政部门报送省级民政部门确定。省级民政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对残疾人的假肢矫形器需求进行具体筛查核实、匹配和服务提供。

三、各县区“福康工程”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各县区民政部门即日起即可受理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


广元市民政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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