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161/2021-095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 主题词 |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市殡仪馆其他延伸服务项目价格备案的通知 |
广发改函〔2021〕59号
广元市殡仪馆:
《关于其他延伸服务项目价格备案的报告》(广殡仪〔2021〕2号)收悉。为全面规范我市殡葬服务管理,促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经研究,同意你馆其他延伸服务项目价格按上述申报内容备案。备案项目和价格由丧属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服务、不得变相提高价格、不得实行诱导性消费。
接此通知后,你馆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延伸服务项目和服务内涵、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监督。
本通知自2021年7月20日起执行。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4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