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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84/2021-023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8-13 主题词 人大建议 答复
广元市民政局对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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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广市民函〔202172

广元市民政局

对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3号建议答复的函

蒲明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整合资源补齐短板,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立农村老龄人口信息档案和动态管理台账、建立新型城乡养老服务体系长效机制、创新养老服务管理体系与机构网络、整合资源分类实施农村养老服务普惠政策”等四个方面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建设性。我局将根据自身职责,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主动作为,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一、我市农村养老服务现状

全市现有农村老人43.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56.5万人)的76.4%。全市共有74家农村养老机构,共有床位8368张床位,入住老年人数2500余人,建有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4个、农村幸福院344个。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年轻力量逐渐进入城市发展,农村老人数量逐年增多,农村老人“空巢化”“独居化”现象日益严重,大量农村老人无人照料,普遍存在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经济收入偏低、缺少精神慰藉等状况。同时农村养老保障服务的基础设施落后,医疗保障水平较低,敬老、孝老、爱老的社会氛围环境尚未形成。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兜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养老服务。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加快农村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2015年以来,新建养老服务机构7家,累计投入资金达7850万元,新增床位1260张,全市有意愿的特殊困难老人集中供养能力达100%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落实和完善民办养老机构政府补贴、税费减免、土地保障、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发展养老服务业。2015年以来,全市正常营业的民办养老机构共16家,公建民营机构5家。

(二)提高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质量。通过设施设备的提升、丰富服务内容、提升保障能力和转变运营方式等形式,为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实施改造提升项目。从2018年到2021年,为57个农村养老机构实施适老化改造,改造床位4469张,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机构硬件设施水平。保障特困老人集中供养水平。

(三)积极推进农村医养结合发展。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为平台,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管理和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推动乡镇卫生院、养老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协同发展。全市共55家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协议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健康体检、消杀活动、巡诊排查、建立健康档案等服务,提高养老机构照护能力。

(四)建立农村老人关心关爱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留守老人联系制度,统一建立管理台账,每名留守老人确定一名村、组干部负责联系。对留守老人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建立一对一的联系服务机制。依托村级互助养老点,摸清农村居家特困人员及高龄、独居、留守社会老年人底数,建立基础台账,区分不同需求,整合资源开展多样化有针对性互助养老服务,解决生病无人管、困难无人帮等问题。二是建立巡视探访服务制度,依托敬老院、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等机构开展普遍巡访和重点巡访相结合的巡视探访服务。三是制定特困老人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不低于767元每人每月,农村不低于507元每人每月发放特困老人基本生活费用。为失能、半失能和全自理三类特困老人每人每月分类别发放不低于250元、150元和50元的照料护理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立足两项改革“后半篇”乡村规划布局,健全农村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形成县(区)有“院”,推进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建设,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应护尽护”;镇(街)有“中心”,推进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社会失能老年人“需托尽托”;村(组)有“点”,全面推广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实现农村社会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有需必应”。

二)理顺农村养老服务管理体制。逐步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县级民政部门探索设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养老服务管理、评估、监测等职能,对辖区内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敬老院的资金保障、运营管理、队伍建设进行全面统一管理。对由乡镇管理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互助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要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职责,形成共管共建的管理合力。

(三)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完善农村养老网络服务功能,充分利用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多样化有针对性互助养老服务。在人口较集中的村,可探索“集中照护”服务模式,为农村独居、孤寡、留守等老年群体开展照护、助餐等服务。不具备集中居住和供餐条件的村,可定期组织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喜闻乐见的老年活动,打造“老年幸福乐园”。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专业服务队伍和志愿者,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料、寻医送药、代买代缴、春种秋收等生产生活支持服务。

(四)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养老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从业年限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护理人员给予适当从业补贴。合理落实养老人才薪酬待遇和购买服务措施,原则上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要求购买社保,探索根据人员技能评价等级发放岗位津贴。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关爱和激励褒扬机制,采取理论+实践的方式在全市培养培训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涉老社会工作者,加强对民政养老业务、专业技术等知识的学习,提升民政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

心感谢您对广元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广元市民政局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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