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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4032/2021-0708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9-01 主题词 剑阁县、镇村便民服务体系
剑阁县扎实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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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机构设置。专设基层便民服务机构,在29个乡镇设置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按副科级配备,负责办理本辖内和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的社会保障、土地流转、就业培训、文化教育、计生卫生等公共服务事项,优化人员编制配备,做强机构编制保障。

(2)构建服务体系。按照“乡村撤并、服务不减”原则,以“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室+便民服务代办员”方式,在全县建成“1+29+28+364+N”五级便民网格服务体系,29个乡镇设便民服务中心、28个撤并乡镇设便民服务站、364个村设便民服务室,落实便民服务代办制度,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3)服务事项下沉。按照“应放尽放”原则,将群众有需求、基层能承接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逐渐下沉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2021年7月,剑阁县结合乡镇实际,因地制宜,分别将163项便民服务事项下沉下放至29个乡镇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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