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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68/2021-04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1-09-13 主题词 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8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8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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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司函〔202139


李霞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法治营商环境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提案,已由我局办理。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2134号),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面规范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537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营造崇尚法治的氛围环境。一是抓住关键,领导率先垂范。各地各部门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大对新修订的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力度,结合本行业法定职责和自身业务,逐条学习、深刻把握,切实做到以知促行、以行强知、学以致用。把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党员干部法治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校等主题班培训课程,今年集中轮训干部近700余人次,学习期间均开设了法治学习专题。二是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各行业各领域依托新媒体平台,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对打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200余场次,开展法治体检61场次,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意见372条。三是坚持与各类主题宣传相结合。将法治营商环境宣传与重大主题宣传相结合,充分用好6.26等重大时间节点、场镇坝坝会,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干部走访企业契机,面对面做好宣讲。朝天区开展以“创新社会治理 助推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七进村社”活动辐射全区221个村社20余万群众。结合3月综治宣传活动,开展集中宣传示范活动,开展以案释法、现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受咨询5000余人次。

二、形成立治有体的制度环境。一是坚持对标对表,不断完善政策规定。组织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定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印发《关于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定的通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累计清理涉及营商环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37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7件。二是拓宽市场主体参与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渠道,健全公开征集、双向反馈、行业企业、商会协会广泛参与的沟通协同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进行说明。三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四是开展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清理、修改、废止影响我市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严禁各地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清除,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通过“立改废释”和建立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制度机制,特别是相继出台《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广元市保障重点项目施工秩序办法》等15个方面的政策制度和具体配套措施,清理废止过时过期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25件,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五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加强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力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市县乡三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规定予以公开。

三、塑造靠前服务的政务环境。一是通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包括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社保登记、税务发票在内的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办结。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其它一般性公司资料齐全基本能现场办理,较为复杂的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二是深入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全市5478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其中:市本级876项;市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453项入驻大厅,并全部实现“一窗分类办理”。全市10979项依申请行使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入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同步更新发布有关事项办事指南。三是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完成105个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已启用53个,52个正准备启用)。将38个部门的68个关联事项整合为线下52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形成清单和办事指南在网上公开。

四、打造平等对待的市场环境。一是持续整治“围标串标”。建立招投标信用档案、公示制度,对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信用记录并对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对违法的投标企业和中介机构,采取废标、罚款等惩处降低资质、限制参与招投标。严厉打击招投标领域犯罪,建立招投标领域不起诉案件市法院备案审查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二是持续整治“强买强卖”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确保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生产、专心经营。三是持续整治制售“假冒伪劣”。严惩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平等交易的经营环境。四是持续整治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清理和修订政策性规定,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平等对待非公有制和公有制经济,平等对待外来企业和本地企业,增强市场活力,特别是各部门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时,要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加强产权保护力度,在法律适用上对各类产权主体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产权保护的各类案件,促进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五是持续整治不规范的中介服务。紧盯服务大厅、办事窗口,重点整治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谋利,及充当“黄牛”等乱象,依法打击整治中介乱收费、强收费等现象,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管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改善企业和群众的办事环境。同时在政府开展全民普法工作中,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普法力度,突出针对性,教育引导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办事、合法合规经营。

五、打造规范文明的执法环境。一是规范重点领域执法。按照“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设置农业、文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四个领域综合执法机构,132项行政执法权完成移交,着力规范重点部门、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打造公平公正执法环境。二是推进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落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制定落实《广元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7个县区、34个市级单位的权力清单、执法人员、执法事项、随机抽查事项、执法程序、执法责任制、裁量权基准、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监督途径等资料已全部制定完成。全程公示执法身份、严格执行佩戴或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统一着装及佩戴标识的规定正在落实。强化结果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机关网站和信用体系建设同步向社会公示,其他执法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发布。三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为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针对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迫切需要,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实施“首违不罚”行政执法制度,慎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优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手段,坚持综合裁量、柔性执法,为市场轻微违法主体提供了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六、创建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一是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涉企案件。司法机关要依法公正办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依法公正办理各类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纠正执法司法错案。二是加大加快涉企侵权行为的审判和执行力度。各级法院要进一步规范立案、审理的程序与处理环节,提高审理效率,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面梳理涉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执行案件,开展涉企专项执行,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动制约、惩戒机制,及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切实破解破产案件执行难周期长问题。建立广元市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制度化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企业破产处置联动协调等全局性事项,采取“繁案精审、简案快办”方式,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争议不大的破产案件简化审理。合理减少破产案件审理中介机构费用、律师费用等,降低破产成本,提升“收回债务所需的成本”指标。认真落实办理民营企业案件“少捕慎诉”“依法包容审慎”和“两个区分(严格区分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两个防止(防止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防止民事变刑事)”等司法政策和慎用查封、扣押、冻结和羁押强制等司法措施,充分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强化法治保障服务,司法行政系统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加大法援力度,拓展公证在企业融资、股权转让等方面服务。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深入企业“把脉问诊”,开展法治体检,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要对涉企行政复议开辟绿色通道,对涉企复议申请快速受理,及时办结,提高涉企纠纷的化解率。

七、优化法律服务的效能环境。一是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公示网上办事流程,确保“12348四川法网”和全省法律援助网上办案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了法律援助网上公开、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了群众办事“路上跑腿”到“网上传输”的转变。截至6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援案件1118件,服务困难群众6951人次,法律热线接听群众咨询4271人次。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积极组织全市调解组织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加强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稳控等工作。深入指导推动市级部门和县区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组织设立范围、设立程序、委员会组成和制度机制,有针对性的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打造多元化调解机制,支持开展民营企业民商纠纷仲裁工作,提供多方位的调解途径。三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台融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鉴定、仲裁等法律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行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实现“一站式”“全业务”服务,降低企业寻求法律服务成本,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四是充分发挥律师参与法治建设作用。全市律师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需要,目前,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6家,其中担任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71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5484件,其中诉讼类法律事务829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5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50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6064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71次,较好地满足了党委政府和社会不同层面的需求。

八、建设支撑有力的保障环境。一是纳入“头号工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坚持对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大改革亲自推动、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纳入政绩考核。研制构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指标考核体系,纳入部门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加大法治考核在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三是纳入督查巡察。坚持每年把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纪委监委巡察、市人大市政协的专项视察,加大督查巡察视察力度。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坚持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履职到位,做出成绩和贡献,社会满意度高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及时评先评优,并适时与干部职级晋升、选拔任用挂钩。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反映问题较多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社会满意度差的地方和部门,要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及时约谈、通报、曝光或组织处理,以推动形成全市上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和鲜明导向。

广元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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