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21-0438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主题词 | 宅基地改革 |
⑴优化审批流程。研究制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采取“县级指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工作方式,优化建立宅基地审批流程,实行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三到场”制度。⑵强化过程监管。建立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工作机制,对未经批准、批少建多、占用基本农田等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建房行为,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查处并责令整改。⑶深化盘活试点。围绕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助推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目标,在嘉川镇、普济镇开展闲置宅基地盘活试点,探索有效路径模式和政策措施,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