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583/2021-040 | 公文种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主题词 | 公告 |
为确保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川卫人发〔2021〕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评专业
11 |
CT医师 |
12 |
CT技师 |
21 |
MRI医师 |
22 |
MRI技师 |
24 |
乳腺技师 |
31 |
PRK/LASIK医师 |
32 |
PRK/LASIK技师 |
41 |
LA医师 |
42 |
{LA、(X刀、γ刀)}技师 |
43 |
{LA、(X刀、γ刀)}物理师 |
51 |
CDFI医师 |
52 |
CDFI技师 |
61 |
X刀、γ刀医师 |
72 |
DSA技师 |
81 |
核医学医师 |
82 |
核医学技师 |
83 |
核医学物理师 |
84 |
核医学化学师 |
二、考评时间
考评日期 |
考评时间 |
2021年11月27 日 |
9:00-10:30 |
11:15-12:45 |
三、考生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1年10月12日—10月2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度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二)报名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请本人在2021年11月1日前的工作日期间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广元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1.报送材料如下:
(1)《2021年度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考生本人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1份,需报考人员个人签字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历专业须和报考专业相一致;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单位出具报考人员从事报考专业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证明(工作证明由单位开具,其从事本专业工作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9月30日,毕业前的见习和实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1份;
(6)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注:以上材料中所要求的原件为备查,复印件需加盖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鲜章。未经审核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2.现场疫情防控
前往现场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门的口罩),提前注册天府健康通,进入大厅扫场所码,显示绿码(低风险地区)方可进入。进入大厅后,保持1米安全距离候审。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成功后,可在2021年11月22日-11月2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发布及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发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
合格考生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评成绩合格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点咨询电话:0839—3266804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