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911/2021-0288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1-10-01 主题词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字号:
打印
                                                                       第二十七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X2SC202109210163 苍溪县亭子镇亭子电站坝区旁建了一个砂石厂,同时修了一条不到100米的公路钻洞到亭子湖捞沙捞石,扬尘、噪音污染严重。 苍溪县 大气     1.关于群众反映“到亭子湖捞沙捞石”的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砂石厂”实为亭子湖库区砂石加工项目,业主单位为苍溪县佳源砂石经营有限公司,系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位于苍溪县亭子镇大营村(原五福村),主要从事砂石加工、销售活动,设计年生产砂石100万吨,生产工艺为原料(卵石)—筛分—破碎—成品。项目于2020年底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曾在2021年6月进行过设备调试,并未正式投入生产。
    经查阅《嘉陵江干流苍溪段(亭子口库区)2020-2024年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嘉陵江干流苍溪段(亭子口库区)2021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及其批复文件,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具有亭子湖库区砂石开采权,开采工作交由其全资子公司苍溪县佳源砂石经营有限公司实施。但经现场踏勘和走访周边群众,目前苍溪县佳源砂石经营有限公司尚未在库区开采砂石。
    2.关于群众反映“扬尘、噪音污染严重”的情况,属实。
    经现场调查,苍溪县佳源砂石经营有限公司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经核实,2021年6月,苍溪县佳源砂石经营公司完成砂石厂主体工程建设并进行了设备调试。走访周边群众,反映该项目在6月份生产过,生产期间,噪声、扬尘对他们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苍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郭金桥;责任单位: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苍溪生态环境局、苍溪县水利局、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亭子镇人民政府;责任人: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李元臻、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综合股仲麒云、苍溪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非、苍溪县水利局副局长靳德志、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银福林、亭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会。
    (一)关于“到亭子湖捞沙捞石”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尚未采砂石,也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未进行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苍溪县水利局、亭子湖库区沿岸乡镇人民政府加强砂石开采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在后期按规划要求、审批范围和开采量,依法依规进行砂石开采作业。(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关于“扬尘、噪音污染严重”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针对苍溪县佳源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立案号:广元环立字〔2021〕64号),由苍溪生态环境局负责案件调查,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
    2.整改情况。
    (1)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督促苍溪县佳源砂石经营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环评批复,并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整改期限:2022年6月底)
    (2)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亭子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督企业在未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前不得正式投产,发现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开工建设的、未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的或者未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违法生产的,及时制止并报告有权处置的部门。(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苍溪生态环境局将该项目纳入“双随机”系统,开展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严格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摸清企业环境保护短板问题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让企业规范生产。同时,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移交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问题和违法线索。(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亭子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日常监管责任,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同时加强与群众沟通,及时通报信访办理情况,确保群众环境知情权,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企地和谐稳定。(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已办结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未发现失职失责问题,未启动追责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