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583/2021-042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 主题词 | 放射工作 |
2021年10月8日,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推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告知承诺改革试点的通知》,在市本级、利州区正式启动《放射工作人员证》告知承诺改革点工作。
此项试点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审批便捷化、群众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将大幅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群众办事便利度。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告知承诺书》即可在市、利州区卫健窗口“秒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按下优化政务服务的“快进键”。
下一步,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培训与政策宣传,强化效果评估,深入抓好试点工作,确保试点任务落实落地,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