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3602/2021-0103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主题词 | 建设 |
(1)流程再优。将设计方案审查等4个事项提前至土地出让前完成。由各级经信部门牵头做实做细项目辅导报建,及时组织召开前期咨询会议,自然资源部门即时向企业出具规划条件和用地规划红线图,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给出审查意见,并将选址和设计方案报规委会审查。(2)事项再简。项目开工前的审批,主线事项进一步精简至5个,其他因项目特性涉及的辅线事项,在所处阶段同时申报、并联审批、全程在线、一并完成。(3)时间再压。依托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设立“拿地即开工”综合受理窗口,确保工业项目在交付土地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所需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