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21-051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10-25 | 主题词 | 农村垃圾分类 |
⑴全民参与。明确镇、村(社区)主体责任,发挥党员干部、志愿者、乡贤等人群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居)民逐步养成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习惯,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⑵合理规划。结合各村(社区)人员居住、交通等实际,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各类垃圾的投放点、处置点,科学选择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后期处置模式。⑶循环利用。提倡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就地资源化处置可腐烂垃圾,循环利用可再生资源垃圾,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科学处理其他热值垃圾,形成生活垃圾循环再利用市场化产业链条。⑷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制定相关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探索可推广、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