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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62301475/2021-023 公文种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 2021-11-04 主题词 公积金 出台 “白名单”管理办法
市公积金中心出台《电子稽查疑点数据白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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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名单”制定目的。为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保障资金安全,制定出台《电子稽查疑点数据白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目的是充分运用电子稽查工具和监管服务平台规范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及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疑点数据分析质量和整改效率。

(2)“白名单”的定义。“白名单”是指对电子稽查工具和监管服务平台检测出的风险隐患疑点数据,主要包括风险隐患检查所涉及缴存、提取、贷款和财务等方面风险提示、关注指标、重要指标业务风险行为的疑点数据。

(3)“白名单”试行流程。对纳入白名单管理数据条件、工作职责及流程进行规定,并建立白名单管理会商机制。白名单管理遵循“真实合规、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执行“逐项排查、规范纳入、移除从严、有据可查”管理制度,确保白名单管理数据真实有效、安全可靠,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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