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567/2021-0153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 主题词 | 特种设备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用电用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0月底以来,广元市市场监管局立足部门职能,深入研判本单位及监管对象用电用气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全力保障冬季用电用气安全。
一、全力抓好供气供暖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以供暖锅炉、供气供暖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为主要对象,加强燃气领域相关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一是查气瓶检验。组织市特检所专业力量,对全市3家气瓶检验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检验机构执行新的《气瓶安全技术规程》情况,纠正不规范行为7起。二是查气瓶充装。排查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储罐、压力管道月度检查、年度检查以及法定检验是否全面执行到位,是否违规充装过期瓶、报废瓶、翻新瓶,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气瓶充装信息平台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三是查燃气经营单位在用城镇压力管道。截至目前,已摸排23家天然气经营单位,压力管道2433Km,建立监管台账,对未履行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责任的燃气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四是查锅炉使用。重点检查锅炉承压部件及其安全附件、仪表、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锅炉燃烧器运行是否正常,锅炉作业人员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已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完成整改。
二、主动做好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相关工作。结合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宣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规定,对已安装的,查看是否进行计量检定,对送检的,积极做好检定工作。
三、自觉落实办公场所冬季取暖防火安全。在党组会前专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视频和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用电用气习惯。积极做好单位办公用房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及日常做好安全检查,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