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1-0560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主题词 | 民政 |
⑴优化认定程序。对申请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状况、财产状况线上核对、线下核查,对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及时予以核退。⑵优化服务模式。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特困人员需求、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调查摸底,围绕送医送药、紧急救援等7个方面建立需求台账,结合实际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⑶优化照料制度。对自身无法自理、无人照料且个人有意愿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纳入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对分散特困人员至少明确1名照护人和乡镇、村民政专干联系人,开展协议供养照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