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1-0112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 主题词 | 苍溪县“三大体制”落实最严耕地保护制度 |
⑴责任落实机制。健全完善《苍溪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苍溪县领导干部土地违法违规问责制度》和《苍溪县乡镇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实行“考核+审计+问责”一体化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⑵巡查发现机制。义务监督员每周对辖区至少全覆盖巡查1次、自然资源管理员开展日常巡查、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不定期抽查。⑶队伍管理机制。全县聘用各村(社区)主任担任义务监督员454名,明确职能职责、工作纪律、奖惩办法,构建“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管理体系。